新集能源:新集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5 16:28: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被提名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张全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
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3、同意提名刘峰、孙凯、吴凤东、潘红霞、彭卫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国良、姚直书、孔令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姚直书 吴凤东 崔利国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