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大豪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4 17:36:2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9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74万股,授予价格为7.38元/股。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