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7:10:30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9 号翰都国际 2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公司拟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核销处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核销部 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有 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7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字〔2025〕8319 号
《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07.33 万元,增 长率为-351.16%,未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公司决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的合计 126.8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133.80 万份
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施广明、覃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 程》对应内容。公司注册地址将由原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
堂软件园 D 幢 11 楼 A 座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 666 号名栖
首座 5 幢 701 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募投项目“智慧物联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址“杭州市高新 区(滨江)”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 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故本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将通知本公司 各股东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决议》;
(三)《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