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6-03 20:23:37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高斯
股票代码:00284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 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本报告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査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高斯贝尔/*ST 高斯 指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城投资 指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滨投新能源 指 潍坊滨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铁建 指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寒亭财金 指 潍坊市寒亭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潍坊国金 指 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
份 39,851,030股,持股比例减少 23.84 %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 08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齐新维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 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 号
联系电话 0536-72820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3779702005R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
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
经营范围 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食品销
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 2005-08-17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
潍坊市寒亭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4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 有无其他国
职务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董事长 朱明升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董事,总经理 齐新维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董事 郭大凯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董事 李学增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董事 周晓东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监事 康洪民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监事 吴仲伟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监事 邢雷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监事 杜顺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监事 马金辉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财务总监 郑潇潇 女 中国 潍坊市 无
副总经理 曹小伟 男 中国 潍坊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9 月,滨城投资关联方滨投新能源,向中铁建开展 25,000 万元融资
业务,滨城投资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合同到期滨投新能源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中铁建就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冻结了滨城投资持有公司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
2024 年 3 月 22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津民终 893
号”的《民事调解书》后,中铁建、滨投新能源、滨城投资、寒亭财金经友好协商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寒亭财金按约定接受滨投新能源、滨城投资的委托向中铁建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为滨投新能源、滨城投资延期履行调解书项下付款义务提供保证。鉴于潍坊新能源、滨城投资未履行协议任何内容,依据协议约定,中铁建将调解书及本协议项下全部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一并转让给寒亭财金,寒亭财金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自动转化为相应的债权转让款,调解书及本协议项下全部债权及其他权利全部归寒亭财金所有,寒亭财金无需再向中铁建支付任何款项,中铁建配合寒亭财金完成有关债权转让变更手续并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由寒亭财金与潍坊国金签
署《债权转让合同》,由潍坊国金受让有关债权,潍坊国金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5 年 5 月 26 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鲁
0703 执 1201 号之二,裁定将滨城投资持有上市公司高斯贝尔股票(证券代码:002848,名称:*ST 高斯,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津民初号裁定书
冻结)39,851,030 股按照 2025 年 5月 26日收盘价 6.64 元作价 264,610,839.20元
交付申请执行人潍坊国金抵偿债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
份权益。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上述抵债的 39,851,030 股*ST 高斯股票已经
完成过户。
二、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减持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5)鲁 0703 执 1201 号
之二,法院裁定以 39,851,030 股抵偿 264,610,839.20 元债务。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