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9:52:32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6 号物资置地大厦 9
楼 06-08 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晓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6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822,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138%;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744,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701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9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597,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35%;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14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13%;反对 5,5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67%;弃权 4,0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92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074%;反对 5,5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262%;弃权 4,0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6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073,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33%;反对 5,6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3%;弃权 4,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847,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587%;反对 5,6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544%;弃权 4,1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810,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52%;反对 5,9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27%;弃权 4,0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84,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382%;反对 5,9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76%;弃权 4,0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86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87%;反对 5,8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8%;弃权 4,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36,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813%;反对 5,8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80%;弃权 4,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856,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49%;反对 5,8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2%;弃权 4,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30,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535%;反对 5,8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34%;弃权 4,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31%。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913,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9%;反对 4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弃权 4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687,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79%;反对 4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53%;弃权 4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8%。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952,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50%;反对 4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9%;弃权 3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26,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98%;反对 4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0%;弃权 3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2%。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5,951,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0%;反对 4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9%;弃权 38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25,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29%;反对 4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0%;弃权 38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2%。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吴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080,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3%;反对 30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5%;弃权 4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54,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06%;反对 30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0%;弃权 4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刘立好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08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0%;反对 3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3%;弃权 4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6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19%;反对 3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5%;弃权 4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594,9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