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9:06:18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Source Photonics, LLC(以下简称“索尔思美国”)以及 Source Photonics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
与索尔思光电签订《Warrant To Purchase Certain Preferred Shares Of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根据《可转债投资协议》,公司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成都分两期提供 5,000 万美元(具体以汇出日实际汇率为准)的等值人民币可转债贷款。公司完成相应企业境外投资手续后,5,000 万美元可转债将全部转化为对索尔思光电的股权投资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投资事项认定为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索尔思光电、索尔思美国对索尔思成都在《可转债投资协议》项下所有偿还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索尔思美国以其持有的索尔思成都 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可转债未能转换为股权,对可转债贷款按照年利率 6%(单利)收取利息。协议项下可转债贷款应于第一笔可转债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 16 个自然月之日起到期,索尔思成都应在届满之日起 2 个自然月内归还可转债贷款并支
付利息。公司已按照《可转债投资协议》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向索尔思成都分两期共支付 5,000 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35,532.2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截止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索尔思成都仅偿还 681 万美元本金及至前述截止
日全部美元借款利息对应的等值人民币 7,749 万元,尚未偿还的 4,319 万美元本金等值人民币已逾期。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 8 号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 2、4、5 号标
准厂房
法定代表人 王宏宇
注册资本 10467.5494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01-03-12
营业期限 长期
光通讯设备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经营范围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SOURCE PHOTONICS,LLC 持股 100%
资信情况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索尔思成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14,271.77 万元、净
资产 114,166.37 万元、净利润 33,554.12 万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356,510.76 万元、净资产 117,504.85 万元、净利润 2,661.98 万元。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的可转债贷款已逾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索尔思成都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力度,包括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行使《可转债投资协议》约定的保障权利,直接要求担保方支付未清偿的款项或行使质押权,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收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索尔思成都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五、财务资助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经审慎评估,索尔思成都当前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并且本次财务资助的可转债贷款设置有第三方保证和质押担保等担保措施。
本次逾期的财务资助本金金额 4,319 万美元,约为人民币 31,028 万元(参考 5
月 30 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7.1848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9%。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审慎评估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可回收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