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8:48:06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7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5 月 6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 年 5 月 2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13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8%,最高成交价为 5.98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5.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775,60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