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8:06:17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240410 债券简称:GK 三峰 01
债券代码:241970 债券简称:GK 三峰 R1
债券代码:242083 债券简称:GK 三峰 02
债券代码:242610 债券简称:GK 三峰 0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公司本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重庆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一、修订概况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1.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按照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相关规则, 修订董事会、股东会相关细则,进一步细化内部审计相关规定。
二、《公司章程》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规定 修订后
仅涉及“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以及仅涉及删除“监事会”表述等条款在以下表格中不再单独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 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
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826.8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167,193.33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认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及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发展规划 原条款删除,按照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章程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指引修改。
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 【新增】
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
公司投资要坚持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 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争力。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社会责任,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原条款删除,按照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章程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担保、借 指引修改。
款。 【新增】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
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
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如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在公
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
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转换情形等事项。公司章程有关上述事项的
规定,应当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面值。 标明面值。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78,268,000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671,933,3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 元。 通股 1,671,933,300 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
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