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7:57:46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5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额度,本次调整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为人民币64,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本次调整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支行(以下简称“秦农银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电子”)与秦农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天伟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454.7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未放款。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天伟电子担保余额为11,454.78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27529XQ
3.设立日期:2001 年 02 月 27日
4.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 158号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下无人潜航器平台及系统研发(AUV、ROV、滑翔器);海洋水文观测温盐深探测系统研发;水声探测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 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375.27 82,704.62
负债总额 25,294.63 34,942.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64.01 14,407.68
流动负债总额 24,137.58 25,093.87
净资产 49,080.63 47,762.24
财务数据 2024 年 1月-12月 2025 年 1月-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01.62 2,257.24
利润总额 379.51 -1,375.26
净利润 427.22 -1,348.17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支行;
2.保证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上述费用,均以债权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处理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律师行业、评估拍卖行业等的公允市场价格计算,以债权人与上述中介机构所签合同或者代为垫付费用的凭证为准),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或被解除,则为提前到期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权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0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2,220.15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2,220.1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3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