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6:55:56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86.7057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8.13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13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9名激励对象86.70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80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非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许金花 副总经理、 11.60 13.93% 0.13%
财务总监
徐佳峰 副总经理 11.60 13.93% 0.13%
核心业务骨干(7人) 43.40 52.13% 0.49%
预留授予 16.65 20.00% 0.19%
合计 83.25 100.00% 0.95%
注:1、按相关规定,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约定限售期
(1)通过参与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约定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约定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 公司业绩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
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考核年度公司任一财务指标达成,即视为该考核年度当年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 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公司业绩目标
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经董事会审议,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