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变更现场会议地址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6:19:43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4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变更现场会议
地址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变更为: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股东陈思伟先生递交的《提案函》,提议将《关
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对上述提案内容进行了核查审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陈思伟先生持有公司 30,738,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及召开工作,并服务好所有股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变更至: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变更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时间、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
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00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
11.00 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
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 9.00、10.00、11.00 项提案时,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涉及提案 11.00 的关联股东需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4、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00~9.00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0)、《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上述提案 10.00~11.00 为本次新增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40)。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 chgf_zqb@163.com,并及时电告确认。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张祥琴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签到进场。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