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2 15:32:49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志峰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欣诺通信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交易预案等公告文件中充分提示了本次交易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主要系基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最终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由于本次交易尚属于预案阶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