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9:44:41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6,183,957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99%)的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67,838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33,919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901,757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
2、持有公司股份21,596,389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26%)的特定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33,919股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康佳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特定股东红塔创新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天源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最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新披露的回购
股东姓名 (股) 比例 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来源
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康佳集团股份有 86,183,957 12.94% 12.99% 的股份及上市
限公司 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红塔创新投资股 21,596,389 3.24% 3.26% 的股份及上市
份有限公司 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
注: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665,846,132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663,391,932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集团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67,838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33,919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901,757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的事项,康佳集团不会调整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因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已回购股份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康佳集团将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股东康佳集团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
5、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6、康佳集团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和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前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其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意向
①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企业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的程序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康佳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红塔创新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33,919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
5、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6、红塔创新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和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前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其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意向
①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企业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②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后审慎制定减持股份的计划。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2年后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的程序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5、本公告中所有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四、备查文件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天源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