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9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6.23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86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78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连技术”)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8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36.2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9.8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9.86 元/股。
4、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8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50%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A,以 2024 年为基数) (B,以 2024 年为基数)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目标值 Bm 触发值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5% 10%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30% 25% 20% 15%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
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