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7:56:39
证券代码:301510 股票简称:固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股东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 司股东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杰自动化”)持有公司股份
24,250,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1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明杰自动化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
的告知函》,前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9,700 股,前述股 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6.06%下降至 6.00%,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获悉因本次减持 致其股份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住所 澳门工业园南街 80-92 号君华天地工贸中心 4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9 日
明杰自动化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0.0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06%下降至 6.00%,权益变
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固高科技 股票代码 301510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
数(股) (请注明)比例(%)
A 股 249,700 0.06
合计 249,700 0.0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不适用)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250,280 6.06 24,000,580 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50,280 6.06 24,000,580 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明杰自动化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0,000 股,占
划 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在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
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明杰自动化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明杰自动化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明杰自动化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实施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明杰自动化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明杰自动化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