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7:49:45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6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5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12.17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01,065,290 股的 0.19%;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将在公司完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后进
行办理,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内
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截止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
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六)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七)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第二个限售期
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少于 3 亿元 计的净利润为 6.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少于 6 亿元 亿元,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少于 11 亿元
(四)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
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在每
一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的 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比例×个人在每一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 效考核结果为 B,可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年度考核 售,未达标部分由公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不合格(C)三个档次,对应的 司回购注销;无激励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如下: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不合格(C) 结果为 C。
个人层面归属 100% 80% 0%
比例(Z)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17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已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限售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 占已获授
股) 予限制性
股票比例
1 陈伟 董事长、总经理 12 3.6 30%
2 宋维强 董事、副总经理 12 3.6 30%
3 都凯 董事、副总经理 12 3.6 30%
4 焦娇 董事 12 3.6 30%
5 徐福明 董事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