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29 22: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集团”)51%股权与上市公司持有的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科技”)10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广西广电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2023 年 1 月 17 日,广西广播电视台与北投集团签署了《广西广播电视台与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广播电视台对上市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65,137,36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84%,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最终控制人。本次无偿划转后,广西电视台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北投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65,137,36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84%,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对北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自治区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治区人民政府仍为最终控制人。
本次划转事项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广播电视台所持广西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复》(桂政函〔2023〕66 号):
“一、原则同意将广西广播电视台持有的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465,137,36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7.84%)无偿划转给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无偿划转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广西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国资委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桂国资产权〔2025〕22 号):
“2023 年,广西广播电视台所持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广电)27.84%股份无偿划转至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背景情况和划转过程等符合我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部署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国一网”整合工作的关键步骤,属于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批复,股份划转前后广西广电的最终控制人均为自治区人民政府。”
综上,本次重组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自治区人民政府;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为资产置换。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本次重组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查德 潘宏彬
陈艺仁 张伟鹏
全俊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