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29 19:57:38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药易购
股票代码:30093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燕飞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跃武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锦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海南合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3号蓝岛科研大楼G蜂阁办公室空间E107信息披露义务人5: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一路新2号明阳大厦1幢4层4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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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药易购、上市公司、公司 指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燕飞、周跃武、李锦、海南合森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合森 指 海南合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都合齐 指 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低至合计
48.95%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列示数据尾差因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燕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及通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跃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及通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及通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合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1月15日
合伙期限 2016年1月15日 至 2036年1月14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及通信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3号蓝岛科研大楼G蜂阁办公室空
间E107
注册资本 7,7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燕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1T9WG6C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 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合森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 有无境外 职务
义务人 住地 居留权
执行事
海南合森 李燕飞 女 中国 51102719********** 中国 无 务合伙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1月15日
合伙期限 2016年1月15日 至 2036年1月12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及通信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一路新2号明阳大厦1幢4层402
注册资本 283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燕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1T9X012
经营范围 投资项目管理、项目投资(以上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
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合齐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 有无境外 职务
义务人 住地 居留权
执行事
成都合齐 李燕飞 女 中国 51102719********** 中国 无 务合伙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合森、成都合齐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飞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李燕飞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跃武、李锦、海南合森及成都合齐为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及改善股东结构需要,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燕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3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6.97%;周跃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5%;李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1%;海南合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11%;成都合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3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3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53%。
2025年5月28日,海南合森、成都合齐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69,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1.53%下降至48.9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海南合森 2025/5/28 询价转让 2,040,000 2.13%
成都合齐 2025/5/28 询价转让 429,000 0.45%
合计 2,469,000 2.58%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飞 35,370,000 36.97% 35,370,000 36.97%
周跃武 3,300,000 3.45% 3,300,000 3.45%
李锦 2,400,000 2.51% 2,400,000 2.51%
海南合森 6,800,000 7.11% 4,760,000 4.98%
成都合齐 1,430,000 1.49% 1,001,000 1.05%
合计 49,300,000 51.53% 46,831,000 48.9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燕飞,周跃武、李锦、海南合森及成都合齐仍为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除第三节中所列示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