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19:49:43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5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4 月 14 日的总股本 736,300,291 股扣除拟回购注
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12,259,200 股后的股
本 724,041,0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
预计人民币 144,808,218.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144,808,21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881,108,509 股。不送红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已办理完成 12,259,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公司股份增加 393,449 股。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由 724,041,091 股增加至 724,434,540 股。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
总股本 724,434,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 元
(含税),共计人民币 144,886,90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144,886,908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69,321,448 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 股后的 724,434,5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24,434,54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69,321,448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81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301 蔡为民
3 08*****75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权益分派前 权益分派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06,350,196 14.68% 127,620,235 14.68%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6,350,196 14.68% 127,620,235 14.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8,084,344 85.32% 741,701,213 85.32%
三、总股本 724,434,540 100.00% 869,321,448 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 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69,321,448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4061 元/股。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 10,228,328 份调整为:
Q= 10,228,328×(1+0.200000)≈12,273,993 份;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调整前的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 11.59 元/份,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1.59-0.200000)/(1+0.200000)≈9.49 元/份;
(注:上述结果为公司自主计算,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 公告。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号北大青鸟楼 C 座
咨询联系人:颜芳
咨询电话:010-62758875
传真电话:010-62767600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