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18:43:44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改革〔2025〕171 号),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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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予
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6.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83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62.00 万股。
现因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83 人”调整为“7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462.00 万股”调整为“390.7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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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号 姓名 职务 人数 股票数量 (万 票总量比例 本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陈荣建 董事长、总经理 1 11.300 2.892% 0.049%
2 白雪松 副总经理 1 11.000 2.815% 0.048%
3 邹琼慧 董事兼董事会 1 11.000 2.815% 0.048%
秘书
4 问欢 财务负责人 1 11.000 2.815% 0.048%
5 陈雪峰 副总经理、总法 1 11.000 2.815% 0.048%
律顾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 55.300 14.154% 0.239%
二、核心技术人员 43 205.200 52.521% 0.888%
(不超过 43 人)
三、核心管理人员 27 130.200 33.325% 0.564%
(不超过 27 人)
合计 75 390.700 100.00% 1.691%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及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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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