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18:09:44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226,357,151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5,271,43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16,900,011 股。若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4、债券简称:松原转债)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
股发生变化,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股本总
额为 226,358,507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358,507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5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6,358,507 股(截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16,901,909 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196 胡铲明
2 02*****569 沈燕燕
3 08*****387 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233,232 50.02% 45,293,292 158,526,524 50.02%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125,275 49.98% 45,250,110 158,375,385 49.98%
3、股份总数 226,358,507 100.00% 90,543,402 316,901,909 100.00%
注 1:股份变动情况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
数,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
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
2.变动前股份为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股份;
3.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316,901,909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4 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为 0.8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4,债券简
称:松原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张毕峰
咨询电话:0574-62499207
传真:0574-62495482
九、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