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21:03:33
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8 人
授予数量:148.91 万股
授予价格:17.28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91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48.9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805.00万股的 1.26%。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7.28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78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草案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时总股本的
比例
于 博 董事 4.0810 2.74% 0.03%
李进佳 副总经理 10.0000 6.72% 0.08%
李 晖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8000 1.88%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5 人) 132.0290 88.66% 1.12%
合计 148.9100 100.00% 1.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2025 年净利润为正。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 1 1>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0 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 2025 年 5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91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28 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