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20:47:39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78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聘任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聘任潘晓蕾女士、龙锋先生、彭嘉臻先生、陈国宁先生、乐观永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孙国权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苏华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孙国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节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国权、黄洁、朱芷凝
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邮箱:bskdb@bossco.cc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 号
邮政编码:530007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尹鸿翔,男,中共党员,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副
教授。尹鸿翔先生自 1999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历任广
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务;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历任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等职务。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期间,历任广
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22 年 4 月至 2025年 3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北部湾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鸿翔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潘晓蕾,女,中共党员,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潘晓蕾女士自 2014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历任广西
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广西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广西西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9 年 11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兼任广西西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产业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港金控投
资有限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业务二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产业投资部总经理,广西西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务。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
现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晓蕾女士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龙锋,男,中共党员,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龙锋先生自 1994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4 月期间,历任南宁化工股
份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及主任、机关五党支部书记、机关五工会分会主席等职务。2015 年 4月至 2017 年 4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港六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部长、广西北港
六景产业园项目领导小组和现场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等职务。2017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
间,历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锋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孙国权,男,中共党员,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学士、法
学学士。孙国权先生自 2010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历任
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员工、证券部部长、代行风控合规部部长职责、职工
监事等职务。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期间,历任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总法律顾问、证券部部长、代行风控合规部部长职责、职工监事、西江股份第一党支
部书记、董事等职务。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间,历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任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国权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节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2025 年修订)》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的相关要求。
苏华兴,男,中共党员,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学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苏华兴先生自 2005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部
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管、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助理兼
财务科科长等职务。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历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等职务。2020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谷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华兴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