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离任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5-28 20: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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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前换届聘任工作。现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持股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届满,鉴于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完成后,杨崎峰先生、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宋海农先生、付林先生、袁先锋先生、周永信先生、韦天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杨崎峰先生、宋海农先生、付林先生、周永信先生、韦天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袁先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杨崎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20,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56%,其配偶黄崇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2%;宋海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20,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6%,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永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4,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00%,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韦天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9%,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程凯丰先生、王结良先生、张正堂先生、彭书传先生、袁先锋先生、付林先生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高管在其任职届满前离任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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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二)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