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9:45:46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3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5 月 13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个月(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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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9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9 人为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经核查公司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在自查期间共有其他 96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该 96 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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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