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H股公告(向白云山生物增资)
公告时间:2025-05-28 1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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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連交易
向白雲山生物增資
本次增資
於2025年5月28日,董事會批准本公司訂立增資協議。根據該協議,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 廣州老字號基金分別向白雲山生物增資人民幣15,000.00萬元、人民幣13,000.00萬元和人民幣 2,000.00萬元,白雲山生物的其他股東將放棄就本次增資行使其優先認購權。本次增資完成後, 白雲山生物的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8,400.0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12,053.5909萬元。本公司於白雲山 生物的直接及間接持股比例將維持不變,仍為50.00%。白雲山生物仍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其財 務業績繼續納入本公司之合併報表。
截至本公告日期,增資協議尚未正式簽署。本公司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之規定於增資協議簽署後 另行刊發公告。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香港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控股股東廣藥集團間接控制廣藥產投基金,廣藥產投基金因此為本公司 之關連人士。廣藥產投基金持有白雲山生物25.00%權益,白雲山生物因而構成本公司之關連附屬 公司。因此,增資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 易。
由於增資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14.07條)中最高者超 過0.1%但低於5%,故該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 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緒言
於2025年5月28日,董事會批准本公司訂立增資協議。根據該協議,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廣州老字號基金分別向白雲山生物增資人民幣15,000.00萬元、人民幣13,000.00萬元和人民幣2,000.00萬元,白雲山生物的其他股東將放棄就本次增資行使其優先認購權。本次增資完成後,白雲山生物的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8,400.0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12,053.5909萬元。本公司於白雲山生物的直接及間接持股比例將維持不變,仍為50.00%。白雲山生物仍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繼續納入本公司之合併報表。
截至本公告日期,增資協議尚未正式簽署。本公司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之規定於增資協議簽署後另行刊發公告。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增資協議
經董事會審議批准的增資協議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 1. 本公司
2. 廣藥創投基金
3. 廣州老字號基金
4. 廣藥產投基金
5. 國資併購基金
6. 拜迪生物
7. 白雲山生物
本次增資: 白雲山生物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36,535,909.00元,由原人民幣
8,400.0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120,535,909.00元。本次增資完成後,白
雲山生物的股份總數由8,400.00萬股變更為120,535,909.00股。本公
司以人民幣15,000.00萬元的價格認購新增股份18,267,955.00股,溢
價人民幣131,732,045.00元將計入白雲山生物資本公積。廣藥創投基
金以人民幣13,000.00萬元的價格認購新增股份15,832,227.00股,溢
價人民幣114,167,773.00元將計入白雲山生物資本公積。廣州老字號
基金以人民幣2,000.00萬元的價格認購新增股份2,435,727.00股,溢
價人民幣17,564,273.00元將計入白雲山生物資本公積。白雲山生物其
他股東將放棄對本次增資的優先認購權。
認購價格: 白雲山生物原註冊資本為人民幣8,400.00萬元,對應股本8,400.00萬
股。根據《資產評估報告》,白雲山生物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值為
人民幣68,973.16萬元(「本次評估」)。在前述評估值的基礎上,各方
協商一致,確定本次增資價格為每股人民幣8.2111元。
出資時間: 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廣州老字號基金應在下列先決條件全部成
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增資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款全部支付至白
雲山生物指定的銀行賬戶:
1. 各方順利完成交易文件的簽署和交付,包括(i)增資協議;(ii)反
應本次增資事項的修訂後的公司章程;
2. 白雲山生物完成本次增資所需的所有內、外部授權、同意、批准
等(如適用)均已取得且保持有效,包括但不限於白雲山生物股東
會和董事會已正式通過同意本次增資的決議,白雲山生物現有股
東放棄對本次增資的優先認購權;
3. 增資協議約定的《資產評估報告》已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完成國資
評估備案且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內,且《資產評估報告》與白雲山
生物《審計報告》(如有)之間的資料差異(如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
範圍內並符合國有資產監管規定;
4. 增資協議各方已就本次非公開協議方式增資進行相應的立項並
履行完畢各自的內部決策程序及所需的國資審批╱備案程式(如
需)。
5. 自增資協議簽署日(含)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沒有發生對白雲山生
物的業務、運營、資產、財務結構、負債、技術、盈利前景、正
常經營或金融市場情況已產生或經合理預見可能會產生重大不利
影響的事件、事實、條件、變化或其他情況。
6. 從增資協議簽署日(含)至交割日,白雲山生物在增資協議第十一
條所作的陳述、保證持續保持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且不具
有誤導性的。
7. 白雲山生物已就本次增資向增資方出具確認上述先決條件已於交
割日全部得到滿足的確認函。
日為該增資方本次增資的交割日(「交割日」),白雲山生物於交割日
向增資方簽發由其蓋章的股東名冊。自交割日起,增資方按照本次
增資後持有的白雲山生物股份,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白雲山
生物公司章程及增資協議約定的相應股東權利並應承擔相應股東義
務。
交割日後20個工作日內,白雲山生物負責變更本次增資涉及的股份
變更、章程變更的登記、備案程序(如適用),各方應配合白雲山生物
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過渡期損益: 自資產評估基準日(2024年9月30日)起至本次增資交割之日(含)的期
間內白雲山生物產生的損益由白雲山生物原股東按各自所持股份比
例承擔或享有。
白雲山生物在本次增資交割之日前既存的事實導致白雲山生物出現
重大訴訟、或有債務、欠繳稅款、行政處罰等,而遭受損失、處罰
或者第三方索賠的,由白雲山生物承擔。
在本次增資交易完成後,如發現白雲山生物存在交割之日前一個月
內的資產負債表之外的債務,則該部分債務應由白雲山生物承擔清
償責任,由此給增資方造成損失的,增資方有權向本次增資前的原
股東和白雲山生物進行追償。
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1.在白雲山生物沒有違約的前提下,增資方未按增資協議約定期限支
付認購款的,應向白雲山生物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
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逾期付款超過30日,白
雲山生物有權要求逾期的增資方按照該增資方在增資協議的逾期支
付的增資價款的20%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要求逾期的增資方承擔白
雲山生物因此遭受的損失,白雲山生物有權解除增資協議。
2.當白雲山生物原因導致發生如下情況之一時,視為白雲山生物根
本違約,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廣州老字號基金有權解除增資協
議,白雲山生物應當返還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廣州老字號基金
的增資資金且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
價利率(LPR)為標準向本公司、廣藥創投基金、廣州老字號基金支付
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1) 白雲山生物未能按照增資協議約定的期限向本公司、廣藥創投基
金、廣州老字號基金簽發由白雲山生物蓋章的股東名冊,未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