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8:01:43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4,050,063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
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47,977,159 股的 1.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28 日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届满。
(二)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670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0,不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1,620,025 股。
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因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含激励基金部分)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
进行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