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20:16:42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3 人,代表股份200,939,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8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52,798,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248 人,代表股份 148,140,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24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045,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 246 人,代表股份 10,950,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2%。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除董事窦剑文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外,其余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有 3 名监事,3名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宇佳律师、李润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49,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4%;反对 1,7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6%;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5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984%;反对 1,7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82%;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4%。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50,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7%;反对 1,7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5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038%;反对 1,7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91%;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4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65%;反对 1,7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4%;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5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68%;反对 1,7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89%;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3%。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36,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30%;反对 1,7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1%;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43,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816%;反对 1,7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44%;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24,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971%;反对 1,7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0%;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3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48%;反对 1,7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002%;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3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24%;反对 1,7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7%;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4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7%;反对 1,7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24%;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63,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2%;反对 1,7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6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215%;反对 1,7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16%;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059%;反对 1,7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15%;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6%。关联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窦剑文、孙鹏、马骏、和晓登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059%;反对 1,7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15%;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107,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4%;反对 1,7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7%;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173%;反对 1,7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58%;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