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20:01:33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本
次《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如下。
一、条款修改对比表
修改后 依据《上市公
原条目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司股东会规
条目 则》的条目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第四条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第四条 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第一款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 第一款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第七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 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第二款 第二款 第一款
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的书面反馈意见。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第八条 第八条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第九条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审计
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
委员会的同意。
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
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
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
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
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
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第九条 第九条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 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
面反馈意见。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
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股东的同意。 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
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 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求。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股东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
和主持股东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 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 90 日以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