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16:57:40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会秘书鲁国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的持有人共 122 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 2,650.7924 万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00%。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上述人员的近亲属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持有人严利忠先生、沈华伟先生、应钱晶女士、孟春凤女士、罗青女士、袁斌炜先生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34.0534 万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2,216.7390 万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16.739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选举钟惠惠、魏柳莹、许君超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均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216.739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同日,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钟惠惠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8、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授权,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承接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制定、决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或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将股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账户、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2、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216.739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