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16:54:08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5】0448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现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
年报显示,公司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分业务来看,2024 年电力销售收入 0.63 亿元,同比增长 19.06%;热力销售
收入 2.37 亿元,同比下降 6.30%;垃圾处理收入 0.39 亿元,同比下
降 8.20%;其他业务收入 0.21 亿元,同比增长 42.14%。
请公司补充披露:(1)电力、热力、垃圾处理业务的供产销模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并结合业务模式、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销量变化等因素,说明各板块业务收入变化的原因;(2)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两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包括名称、注册时间、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应收账款或预付
款项余额、期后回款或结算情况,进一步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有关客户、供应商交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以及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电力、热力、垃圾处理业务的供产销模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并结合业务模式、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销量变化等因素,说明各板块业务收入变化的原因。
1. 电力、热力、垃圾处理业务的供产销模式,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1) 电力、热力、垃圾处理业务的供产销模式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公司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
1) 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根据协议负责运输,交由公司处置,公司向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其他垃圾如工业固废等由公司自行收取,向垃圾处置方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服务费。
2) 生产模式
公司地处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客户主要是上述园区内的企业。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24 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具体生产模式为,每月根据用热客户的需求及热网负荷情况,公司确定热网的供汽量,并要求下游客
户针对每小时 20 吨以上用汽波动应提前两小时通知公司,公司亦可通过远程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热网数据,进行统筹调配。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若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以实现对用热客户的实时供汽量调控。
3) 销售模式
① 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价+其他。
A 煤热联动价格是指以原煤热值为 5500 大卡/公斤,价格为 500
元/吨(到厂价,下同)为基础,基本热价为 154 元/吨;煤热价格联动实行分段计算办法。即到厂煤价 800 元/吨(含税,下同)及以下的部分,煤价每升降 5 元/吨,热价相应增减 1.2 元/吨;到厂煤价在800 元/吨以上,1000 元/吨及以下部分,煤价每升降 5 元/吨,热价相应增减 1.00 元/吨;到厂煤价在 1000 元/吨以上的部分,煤价每升降 5 元/吨,热价相应增减 0.8 元/吨。
B 脱硫脱硝热价是指脱硫和脱硝热价,一般参考同类企业价格执行,公司脱硫热价统一执行 10 元/吨,脱硝热价统一执行 3 元/吨。
C 其他指供热企业按与用户合同需要的最大负荷投资供热设施的折旧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逐月调整供热销售价格,每月将编制完成的
《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动情况。
② 电力销售
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余姚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 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可全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余姚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 户,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 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电标杆电价 为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2)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业务类型 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 确认收入的计 确认依据
算方式
电力业务 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电 当月上网电量* 结 算 单 [ 注
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国家规定电价 1]
热力业务 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蒸 当月供汽量*当 蒸汽抄见表
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月供汽单价 [注 2]
垃 圾 处 理 公司根据经客户确认的垃圾处理量按照合同 垃圾处理量*处 结算单、过磅
业务 约定的价格确认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置单价 单
[注 1] 结算单包含了月初至月末的上网电量
[注 2] 蒸汽抄见表包含了上月 25 日早 8 时至当月 25 日早 8 时的客户用汽
量,公司根据抄见单用汽量,加上当月 25 日至月底的用汽量减去上月 25 日至上
月底的用汽量计算得到当月的供汽量,并以此确认收入
2. 各板块业务收入变动说明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 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在上述业务模 式下,结合销售价格、销量变动等,各板块业务近两年收入变动如下:
单位:吨、万千瓦时、元/千瓦时、元/吨、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业务类型 单价 单价
数量 (不含税) 销售收入 数量 (不含税) 销售收入
热力业务 948,560.00 249.73 23,688.66 941,272.00 268.59 25,281.54
电力业务 10,964.65 0.5752 6,307.10 9,208.90 0.5752 5,296.82
垃圾处理业 864,538.80 44.68 3,862.60 783,854.06 53.68 4,207.50
务
合计 - - 33,858.36 - - 34,785.86
(续上表)
同比变动率
业务类型
数量(%) 产品销售单价(%) 销售收入(%)
热力业务 0.77 -7.02 -6.30
电力业务 19.07 — 19.07
垃圾处理业务 10.29 -16.77 -8.20
热力业务销售收入 23,688.66 万元,同比下降 6.30%,供热销售
有所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 7.02%,由于公司的供热价格采用煤 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2024 年公司的煤炭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影响 有所下降,导致供热单价有所下降。近年来煤炭价格采购价格与市场 价格波动趋势说明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二回复之一 4 之说明。
2024 年度公司电力业务销售收入 6,307.10 万元,同比增长
19.07%,电力销售有所增长,主要系 5#垃圾炉自 2024 年初开始投产, 垃圾炉产能有所提升,另 2024 年垃圾处理量提升,本期锅炉产汽量 较上期有所增长,受下游用热客户需求影响,下游热力客户的用汽量 增幅低于产汽量的增幅,进而公司将生产的冗余蒸汽用于发电,发电 量较上期有所增加。
垃圾处理业务收入 3,862.60 万元较上期下降 8.20%,销售收入
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4 年工业固废垃圾处理服务单价下降较多,随 着再生资源市场的发展,工业垃圾等固废可作为再生资源所需原料, 受市场竞争影响,2024 年工业固废垃圾市场垃圾处理服务价格下降
较多,工业固废垃圾的平均价格由 2023 年度的 34.5 元/吨降至 2024
年度的 5.14 元/吨,导致工业固废垃圾处理服务收入有所下降。
二、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两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包括名
称、注册时间、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期末应收账
款或预付款项余额、期后回款或结算情况,进一步核实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有关客户、供应商交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
其他利益安排。
1. 近两年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供热业务客户较多,列示热力业务的前十大主要客户;
电力业务仅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垃圾处理业务收入较为
集中,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占比较高,仅列示第一大客户。
2024 年度,公司分业务板块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