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15:55:43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3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根据公司现金管理需求,公司分别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环城北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光南路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吴宁西路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公告披露日,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资金账号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1 公司 阳环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537023832
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 390100148106
公司 华光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3 公司 阳吴宁西路营业部 31734391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