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20:24:4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87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12月1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统称“上海品器联合体”)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2025年5月10日及11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程序。后续,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为进一步优化重整投资人组合,提高重整投资人履约能力,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对其中一家财务投资人进行了更换,分别由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陆和私募”)、单小飞承接上海神投越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神投越高”)原有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月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上海神投越高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由于上海神投越高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第二期履约保证金,导致出现违约情形。2025年5月25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海南陆和私募及单小飞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中,单小飞已于2025年1月3日与各相关方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其已认购公司重整转增股份10,000万股,本次系作为财务投资人继续增加认购转增股份;海南陆和私募(代表“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与各相关方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认购公司重整转增股份9,615.3846万股,本次系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身份所管理的产品增加认购转增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陆和私募和单小飞已根据协议约定完成第一、二期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版)》(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第 9.4.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4、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及重庆金科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或重庆金科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重整财务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6、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2024 年年报告,经审
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7、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月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上海神投越高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由于上海神投越高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第二期履约保证金,导致出现违约情形。为进一步优化重整投资人组合,提高重整投资人履约能力,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对上述财务投资人进行了更换。2025年5月25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海南陆和私募(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单小飞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海南陆和私募代表其管理的“陆和寰升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共同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0MAA9155C2L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 号楼 A 区 21-
07-127 号
法定代表人 邬斌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08-26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1 邬斌斌 490 49%
2 新余收音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30%
3 来毅峰 210 21%
3、实际控制人
根据海南陆和私募提供的资料,邬斌斌为其实际控制人。
4、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海南陆和私募提供的资料,海南陆和私募主要从事私募证券基金业
务。海南陆和私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10.3 485.5 240.8
净利润 89.8 103.6 62.5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
资产总额 15,587.7 12,605.4 3,120.3
负债总额 0 0 0
净资产 15,587.7 12,605.4 3,120.3
5、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海南陆和私募的资料,海南陆和私募与公司及其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海南陆和私募提供的资料,本次重整投资前,海南陆和私募(代表
“陆和寰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重整财务投资人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与各相关方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除此外,海南陆和私募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根据海南陆和私募提供的资料,海南陆和私募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依法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二)单小飞
姓名 单小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公民身份证号码 320219********7762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根据单小飞提供的资料,单小飞与公司及其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单小飞提供的资料,本次重整投资前,单小飞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一、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及投资目的
甲方一: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一: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二: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合称“管理人”)
丁方一: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二:单小飞
在本协议中,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丁方一、丁方二合称为“丁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参加了甲方
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2024 年 11 月 9 日、11 月 22 日,管理人在重庆五
中院的监督下,分别组织、协助甲方召开两次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评分结果,乙方组成的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品器联合体”)被确定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
投资人。丁方系乙方组织确定的参与本次投资的财务投资人。2025 年 1 月 3 日,
丁方二与相关各方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丁方二已认购标的股份 10,000 万股,应支付投资款 104,000,000 元。
为推动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及各方合法权益,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乙方、丁方作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人,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参与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通过提供资金、提升改善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支持,恢复和改善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该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2、投资方案
2.1 金科股份《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