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9:22:33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4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
陈德军先生《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6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52 人,代表股份 996,719,9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1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91,860,76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6 人,代表股份 504,859,14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0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单颖之律师、谢丽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95,00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7%;反对 1,461,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6%;弃权 25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6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733%;反对 1,461,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49%;弃权 25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8%。
2、《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94,893,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反对 1,57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6%;弃权 25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559,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063%;反对 1,57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9%;
数的 0.3918%。
3、《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94,888,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反对 1,57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6%;弃权 2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555,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1996%;反对 1,57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9%;弃权 2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94,860,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反对 1,612,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弃权 2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527,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1566%;反对 1,612,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8%;弃权 2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6%。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994,838,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2%;反对 1,72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弃权 1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505,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1226%;反对 1,72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9%;弃权 1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4%。
6、《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 974,321,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28%;反对 22,25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2%;弃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98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5.7454%;反对 22,25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16%;弃权 1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7、《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992,707,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反对 3,75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0%;弃权 2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374,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8640%;反对 3,75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68%;弃权 2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2%。
8、《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陈德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同意 446,05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反对 1,83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5%;弃权 19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349,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850%;反对 1,83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33%;弃权 19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9、《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 612,204,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4%;反对 1,719,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弃权 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571,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242%;反对 1,719,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96%;弃权 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10、《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973,200,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03%;反对 23,436,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14%;弃权 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867,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4.0302%;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