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9:06:33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玉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166,446,1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71.2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65,621,7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70.8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82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29%。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0 名,代表股份 9,262,3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1 名,代表股份 8,437,99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6122%。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 149 名,代表股份 82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52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98,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3%;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14,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054%;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273%;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98,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3%;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14,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4%;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273%;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97,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7%;反对 1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9%;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13,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46%;反对 1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819%;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8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5,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3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40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97,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5%;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13,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24%;反对 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273%;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01,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61%;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7%;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1,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61%;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877%;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
关联股东邓玉泉、王刚、东莞市奕东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奕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合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宁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萃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279,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反对 1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095,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81%;反对 1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558%;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32,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7%;反对 10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4%;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32,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97%;反对 10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714%;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9%。
关联股东邓玉泉、王刚、东莞市奕东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奕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合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宁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萃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30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19,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29%;反对 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085%;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95,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9%;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7%;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095,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