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广深铁路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26 17:14:1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文 件 目 录
一、本次会议表决办法
二、本次会议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汤小凡述职报告
2.邱自龙述职报告
3.王琴述职报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表决办法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办法
1.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所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 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落实生产经营指标为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凝心聚力,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公司董事会向一年来支持公司建设发展的各位股东、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党的
建设全面加强,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客运业务稳步增长,货运业务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铁路委托运输服务范围更加广泛,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有效,经营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4 年,公司完成旅客发送量 6,910.67 万人,同比增
长 16.51%,完成货物发送量 1,409.98 万吨,同比下降 12.05%;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70.90 亿元,同比增长 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0.60 亿元,同比增长0.18%,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15 元。
二、2024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决策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8 次审核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和 2 次薪酬委员会,对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各位董事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按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审慎的判断,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和规范。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项议
案,主要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公司治理、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董事和监事更换、购买董事责任险等重大事项,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有效地执行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 2024 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检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内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4.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2024 年,公司选举更换了部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相应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调整了部分管理层成员,重新委任了公司总经理和 2 名副总经理;对《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得到进一步完善。
5.健全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负责。2024 年,公司董事会已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 年,公司共发布了 138 份临时公告,4 份定期报告,各项公告均按规则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规范,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7.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回应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问询,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024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4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全年接听投资者来电约 260 次、回复投资者电邮 12 件、答复上证 e 互动提问 25 条,通过各种途径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8.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一贯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24 年度,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07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 4.96 亿元,自 1996 年公司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 128 亿元,派息率达 64.31%。
三、2025 年前景展望
2025 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
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铁路企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深化“六个现代化体系”为载体,以服务打造“六个市场化运营中心”为带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保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努力开创公司改革发展新局面。
展望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相信,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新的进步,为股东创造新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请予以审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议案之 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遵守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地履行职责,务实地开展工作,致力于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
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一致通过选举牛剑
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和关联交易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始终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
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其审计情况的有关介绍和解释。对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提的管理建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评价中发现的缺陷,监事会提请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