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6:43:35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 开始从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册会计 事上市 所执业时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师时间 公司审 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计时间 时间 数
费洁 项目合伙人 2010年 2006年 2015年 2024年 超过10家
桂玉玲 签字注册会计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24年 2家
师
洪烨 质量控制复核 2013年 2011年 2019年 2025年 6家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洪烨 2022年1月5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 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
会江苏监 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
管局 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
项目中存在的业务承
接程序不当、户用赊
销电站业务相关程序
执行不到位及存货监
盘程序执行不当等问
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上期审
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
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预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增加,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和投入。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