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20:03:47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7,721.5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3,126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35 元/份。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23 日为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1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721.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35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2、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15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3.06%。其
中首次授予 17,721.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
的 2.45%,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预留 4,428.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0.61%,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12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除非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
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书》《劳动合约》或《雇佣合同》。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郝杰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 0.68% 0.0207%
钱继文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 0.68% 0.0207%
吴天送 财务总监 40.00 0.18% 0.0055%
肖云兮 董事会秘书 15.00 0.07% 0.002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 3,122 人) 17,366.50 78.40% 2.3962%
预留部分 4,428.50 19.99% 0.6110%
合计 22,150.00 100.00% 3.0563%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下同)为每份 25.35 元,即满足行
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 25.35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
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80%: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31.67 元/股;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31.69 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及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2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2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2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2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20%
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9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营业收入不低于 2,9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营业收入不低于 3,2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营业收入不低于 3,5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2028 营业收入不低于 3,800 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 2029 营业收入不低于 4,1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30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营业收入不低于 3,2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营业收入不低于 3,50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营业收入不低于 3,8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2029 营业收入不低于 4,100 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 2030 营业收入不低于 4,4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各单位当期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与一级部门的组织绩效关联。如当年部门组织绩效等级为一等、二等,该部门全员可行权比例为 100%;如当年部门组织绩效等级为三等,该部门全员可行权比例为 50%。部门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