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6:49:39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950 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申请
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跃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跃农牧”)为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以内,且百跃农牧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本次担保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审批 已使用 剩余可使用
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 公司 32,930 37,930 88,950 42,950 46,000
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奉强
注册资本:34,636.2262 万元
经营范围:对农业、渔业、食品加工业、环保业、教育文化产业、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业的投资;生产、加工及销售:配合饲料、饲料原料(包括鱼粉、鱼油、豆粕、菜粕等);
研究开发生物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与销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对水产品养殖及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场地租赁;普通货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百跃农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一季度(或2025年 2024年度(或2024年12月31
3月31日)未经审计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33,627,987.98 2,747,883,332.97
负债总额 1,847,820,100.82 1,655,082,255.15
银行贷款总额 1,132,491,162.39 874,892,360.62
流动负债总额 1,224,999,892.76 1,207,764,547.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2,820,208.06 447,317,708.06
净资产 1,085,807,887.16 1,092,801,077.82
营业收入 36,807,691.41 282,734,140.66
利润总额 -13,967,130.44 -12,222,973.81
净利润 -13,329,296.86 -17,580,923.76
或有事项:无。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百跃农牧与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止所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以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包括对上述合同的修订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4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9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1,5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38.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百跃农牧与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签订的以公司为被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百跃农牧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