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5:43:30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49,3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众客”)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2025 年 5 月 23 日,为满足山东众客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山东众客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
担保 担保方 最近一期 经审批的担 前对被担 对被担保方 用担保 是否
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资产负债 保额度预计 保方的担 的担保余额 额度(万 关联
例(%) 率(%) (万元) 保余额(万 (万元) 元) 担保
元)
益客 山东众客 100 39.07 15,000 2,000 12,000 3,000 否
食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312831399M
2、企业名称: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心娟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9-04
7、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工业园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家禽屠宰;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畜禽收购;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公司间接持有山东众客 100%的股权
10、山东众客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2,434,435.33 673,179,604.21
负债总额 285,281,140.23 263,038,309.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0,042,625.02 38,866,741.00
流动负债总额 208,690,990.58 178,106,207.5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 - -
讼与仲裁事项)
所有者权益 427,153,295.10 410,141,294.8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2,238,950,257.94 457,225,196.98
利润总额 27,520,291.28 11,254,071.03
净利润 26,991,324.51 10,974,177.63
11、山东众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4、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担保方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山东众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山东众客不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 78,534.13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176,350.37
万元)的 44.5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产业链合作伙伴累计提供的担保 9,544.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当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