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9:33:56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公司办公楼11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韩宗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04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838,776
股(公司总股本 119,942,266 股扣除回购专户 1,103,490 股,下同)的 54.7336%。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7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838,776 股的 54.46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838,776 股的 0.264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7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838,776 股的 0.5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36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838,776 股的 0.3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838,776 股的 0.264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5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5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992,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 5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8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8%;反对5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5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1,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6%;反对5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7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7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74,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5%;反对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0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2%;反对5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89%;反对5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288,00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0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5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03%;反对5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288,00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0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5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5,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76%;反对5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288,00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994,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0%;反对5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