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德石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8:31:06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 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与其
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张君卿
2、回购注销数量:30,000 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400%
4、回购注销价格:10.04 元/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74,751,515 股为
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75,000,0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248,485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74,751,515*(1÷10)÷75,000,000=0.0996687。
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激励计
划》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10.14-0.0996687≈10.0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 元。
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0.04 元/股。
5、回购注销资金金额:301,200 元,计算过程为:10.04 元/股×30,000 股=
301,200 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量(股) 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1 张君卿 核心员工 30,000 0 2.3753%
核心员工小计 30,000 0 2.3753%
合计 30,000 0 2.3753%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39,230 20.99% 15,709,230 20.95%
2.无限售条件股份
59,260,770 79.01% 59,260,770 79.05%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0 0%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0 0% 0 0%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0 0% 0 0%
股票的公司债券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0 0% 0 0%
东权益所必需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75,000,000 100% 74,970,000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
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
披露。
一、 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