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7:39:14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4,3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63.22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2,883,655.0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116,308.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 号)。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 天奈科技 79,356.48 60,000.00
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天奈科技 20,000.00 20,000.00
合计 / 99,356.48 8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116,308.19 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二)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债权凭证,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2、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其中对于自开的票据,在票据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其中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
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