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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7:33:27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 和 2025 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3月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回购上市
公 司 股 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8,700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最高成交价为18.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6,7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1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5 年 5 月 19 日,因公司相关人员误操作,将委托申报提前至开盘集合竞
价阶段,累计委托申报 13,000 股,累计委托申报金额 228,350.00 元,经系统确认上述委托均未达成交易,且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亦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六、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295,575 64.37% 61,295,575 64.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934,925 35.63% 33,934,925 35.63%
其中:回购专用 4,113,706 4.32% 4,659,406 4.89%
证券账户
合计 95,230,500 100.00% 95,230,5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后择机实施。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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