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7:19:22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
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7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7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 2024 年 1 月 22 日 , 公 司 于 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金燕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 2024 年 2 月 7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6、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8.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
公司未将预留份额进行授予,本激励计划合计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8.00 万股。
8、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人数
首次授予 2024 年 2 月 21 日 5.36 元/股 458.00 万股 52 人
注: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三)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批次解除限售。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登记日为 2024 年 3 月 6 日,第一
个限售期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5 年 2 月 20 日,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50%。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
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4 年度实际营业收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 入为 13.09 亿元,2024 年度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实际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响 后 的 归 母 净 利 润 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4,462.69 万元,均超过了业
绩考核目标中的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期 核年度 和归母净利润要求,满足公
公司满足下列两
个条件之一: 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1)2024 年度,营
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
元,且归母净利润不
第一个解 2024 年 低于 8500 万元;
除限售期 (2)以 2023 年为
基数,2024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0%,且 2024
年归母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满足下列两
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亿元,且归母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第二个解 10000 万元;
除限售期 2025 年 (2)以 2023 年为
基 数 , 2024-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
于 160%,且累计归
母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50%。
备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为剔除股份支付对净利润影
响以后所得数据;
(2)上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
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5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1 名激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
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其个人本次绩效考核对应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的 解 除 限 售 比 例 均 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