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22 16:23:4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作为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的保荐机构,负责科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核查情况
(1)现场核查次数 1次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科力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故保荐机构于 2024 年度现
场核查次数为 1 次。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
是否履行 承诺的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原因及
解决措
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因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因违法违规事项自愿限售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公司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注:上述承诺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4 年 5 月 8 日,东莞证券因泉
为科技(原国立科技)持续督导事
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 东 监 管 局 出 具 警 示 函 措 施
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4]40 号)。
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
券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开展专
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
以整改。
3.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无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 无
况
5.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健实 孙海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