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9:20:5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并行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2024 年度,本机构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专项意见等措施,持续督导公司切实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信守承诺等义务。
(一)信息披露
本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经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公司治理记录等,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完善了由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有效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为公司的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利益。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经查阅公司章程、2024 年度三会文件等,公司 2024 年内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9 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监事会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且涉
及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董事或关联股东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或实际执行超过决策范围等违规情形。
(四)控制权变动
经查阅公司股东名册,公司 2024 年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健,实
际控制人为陈健、贺玲夫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二人直接持有并行科技
10,022,500 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17.21%,并通过鼎健投资、弘健投资、嘉健投资、信健投资、汇健科技间接控制并行科技 7,714,332 股,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17,736,832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30.46%。
(五)募集资金使用
经获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募集资金支出凭证以及相关公告文件,公司 2024 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但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具体请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关联交易
经查阅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及关联关系清单并查阅对比公司2024年交易额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明细表,公司 2024年不存在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重大违规情形。
(七)对外担保
经查阅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检索公开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情况、查阅公司股东名册并根据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等,公司 2024 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对外担保。
(八)购买出售资产
经查阅公司银行流水、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司 2024 年不存在显著异常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形。
(九)对外投资
经查阅公司银行流水、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公司 2024 年不存在异常对外投资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及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推动公司切实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上述用于现金管理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92010100101423864)余额为 0 元;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从其他一般户向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92010100101423864)转账50,000.00元,并通过该账户陆续对外付款35,272.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 14,727.97 元。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在使用不规范的情形,未能满足“专户专用”的监管要求,主要系相关财务人员存在理解偏差。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第九条“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因此,公司财务人员认为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专户在理财产品终止,并且余额清零后即可将账户按照一般户管理使用。
但由于在上述不规范操作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清零,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情形。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公司已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内控专项自查,并将账户余额全部转出,完成整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并已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产品。但计算机领域发展迅速,硬件更新换代频繁,每当关键部件发生技术进步时,都会带动相关软件、操作系统、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波动。因此,相关技术突破时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对技术突破的响应速度或进度落后于同类企业,会有流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2、人才引进和流失风险
稳定、高效的科研人才队伍是科技型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引进专业人才并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企业文化、考核和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将使公司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面临专业人才缺乏和流失的风险。
3、数据泄露的潜在风险
公司业务涉及到数据的收集,如果收集到的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或其它非法数据,将面临相应的数据存储、数据安全等数据相关的法律和技术风险。
4、研发风险
数据中心行业与超算行业同属激烈变化中的计算机行业,这给业内企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如果企业不能准确地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产品或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方向,或开发掌握的新技术、新产品不能有效地推广应用,将面临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5、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2024 年度未发生严重的被盗版及侵权事件。鉴于国内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以及软件易于复制的特性,公司的产品存在被盗版的风险。公司的产品、研究成果若遭较大范围的盗版、仿冒或非法销售,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6、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健、贺玲夫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二人直接持有并行科技 10,022,500 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17.21%,并通过鼎健投资、弘健投资、嘉健投资、信健投资、汇健科技间接控制并行科技 7,714,332 股,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 17,736,832 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30.46%,并且夫妻二人在董事会占有重要地位。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7、业绩增长可持续性风险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65,461.73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32.07%,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5.80 万元,系公司首次实现扭亏为盈。虽然近年来公司业务均保持高速发展,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尚未被验证,未来存在无法保持盈利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健,实际控制人为陈健、贺玲夫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人直接持有并行科技 10,022,500 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17.21%,并通过鼎健投资、弘健投资、嘉健投资、信健投资、汇健科技间接控制并行科技 7,714,332 股,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 17,736,832 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30.46%。除陈健、贺玲夫妇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发生减持,也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云飞 张伟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