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1 19:08:2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3、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
汉王大厦)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迎建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0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3,064,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0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79,888,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176,3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1%。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股13,176,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90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92,926,6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的股份113,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的股份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926,1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1%;反对的股份 113,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弃权的股份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916,2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4%;反对的股份 122,7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8%;弃权的股份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份总数的 99.8504%;反对的股份 113,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弃权的股份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875,4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6%;反对的股份 177,7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9%;弃权的股份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987,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3%;反对 177,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6%;弃权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0,891,4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47%;反对的股份 2,147,9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80%;弃权的股份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0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061%;反对2,14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12%;弃权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份总数的 99.8455%;反对的股份 118,6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4%;弃权的股份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32,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86%;反对 11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1%;弃权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3%。
8、审议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80,491,8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902%;反对的股份 12,546,8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19%;弃权的股份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3,501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02%;反对 12,54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25%;弃权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3%。
9、审议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919,2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7%;反对的股份 115,3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9%;弃权的股份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30,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57%;反对 11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1%;弃权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2%。
10、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918,3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反对的股份 116,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1%;弃权的股份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1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890,4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7%;反对的股份 144,3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1%;弃权的股份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02,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72%;反对 144,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1%;弃权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7%。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 92,853,7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3%;反对的股份 181,9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5%;弃权的股份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965,37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86%;反对 18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5%;弃权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8%。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小荣先生、王莉君女士、苏丹女士、高焱莎女士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杨楠律师和朱泽鑫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