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5-21 19:01: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为维护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发行人拟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发行人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回购股份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召集适用简化程序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524070
(三)债券简称:24 山路 02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期限: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债券余额 5 亿元;
4、票面利率:2.0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本期债券付
息日期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12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17:00 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即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
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
至中信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一)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
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宇驰、朱雅各、王翱鹏、赵帅淇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邮箱:project_sdlq@citics.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邮编:100026
八、附件
附件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二: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是(选择“是”则 否
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
称 (面值 100 元为 1 张)
合计
年 月 日
(本函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函请邮寄或扫描后发送邮件至召集人。
附件二:
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山东高速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法人债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