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肯特催化:肯特催化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5-21 18:47: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肯特催化”)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2025 年 4 月 27 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
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 7 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038,2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263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46,250,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62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78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01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38,2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82%。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议案 4、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8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本议案通过。
2、《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8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9%;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本议案通过。
3、《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8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本议案通过。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7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 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8,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90%;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弃权 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5%。

本议案通过。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6%;反对 4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18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56%;反对 4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5%;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8%。
本议案通过。
6、《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项飞勇、张志明、林永平、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7,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0%;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1%;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本议案通过。
7、《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徐文良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7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5%;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6%;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5%;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本议案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8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本议案通过。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9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2%;反对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本议案

肯特催化603120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